上海天地海设计印刷有限公司
沪天发[2016]第003号
2015年一次性鼓励奖发放办法
为感谢全体员工在2015年度中所作的努力,激励员工2016年再接再厉,努力工作。经与工会协商,公司董事会决定,对员工发放一次性鼓励奖。现制订发放办法如下:
1、发放范围
2015年11月30日前进公司工作,且一次性奖发放时在职的正式员工。
2、发放标准
2.1按员工本人在2015年度的现实工作表现,由部门考核汇总上报,公司核准后,分若干等级发放。
2.2装订部按绩效考核标准另行发放。
3、发放规定
3.1进公司满一个月的员工按每人50元发放;
3.2进公司满二个月员工的按每人100元发放;
3.3进公司满三个月员工的按每人150元发放;
3.4进公司满四个月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月发放(月计算标准为进公司次月起算);
3.5累计缺勤事假9天(含9天)病假12天(含12天)的员工按发放标准的70%发放;
3.6累计缺勤事假13天(含13天)病假17天(含17天)的员工按发放标准的50%发放;
3.7累计缺勤事假16天(含16天)病假23天(含23天)的员工按发放标准的20%发放;
3.8累计缺勤事假20天(含20天)病假30天(含30天)及以上的员工不享受鼓励奖;
3.9因个人过失事件待处理期间,暂缓发放;
3.10进公司不满一年的员工按上述扣发标准除以实际工作月扣发。
3.11发放前擅自离岗员工停发。
4、发放办法
4.1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银行卡先发放50%。
4.2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,激励员工按时返岗上班,另50%按下列标准于2016年2月18日发放:
4.2.1于2016年2月14日准时上班的员工,全额发放。
4.2.2于2016年2月15日逾期上班的员工,发放25%。
4.2.3于2016年2月16日及以后上班的员工,不发放。
上海天地海设计印刷有限公司
2016年1月5日